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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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一对农村夫妇将家里的一处私宅卖给了城里的远房亲戚,十年后因拆迁将亲戚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买卖合同无效。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案涉《房产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驳回原告张某、蒋某夫妇的诉讼请求。陈某和张某、蒋某夫妇系远房亲戚。2009年,张某、蒋某夫妇想在老家盖一幢新房,但资金紧缺。在家族长辈的主持和撮合下,已在南通市区落户并在南通某高校任教的陈某,决定出资9.5万买下张某夫妇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杨世桥村七组的一处私宅。双方于同年6月29日签订《房产转让协议》,当地司法所在合同上见证签章。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