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现在不仅城市发展速度快,农村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快。随着农村发展的迅速,不少农村地区的房屋都面临着被拆迁等情况,因此广大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拆迁补偿,要想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受损,有些相关政策就一定要弄清楚。比如今天为大家整理的这几个,一起来看看吧。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政,这些问题你必须提前弄清楚!一、房屋证件不全,也能拿到补偿:通常情况下,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当农户朋友家里面临拆迁,需要领取补偿,一定要出具相关证明以示证明。但其实现实中,有很多不可控的情况,比如老一辈留下来的祖宅,相关证件就非常难集齐,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证件。这种情况下,国家也不能就无视不补偿,毕竟这类型的房屋在以前的政策下也是符合修建规定的。很多地区都有自己的一套新房新规矩,老房老规矩,这类型的老房屋证件不齐全,也是可以拿到补偿的。二、新增两种补偿方式:第一种补偿方式就是直接的金钱补偿,就是根据你的实际损失程度,换算成合理的金钱进行补偿,这种也是平时最常见的。另外一种就是房屋置换补偿,怎么说呢,就是以房换房,会置换一套等价的新商品房给你。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政,这些问题你必须提前弄清楚!这两种补偿方式一般都是自愿选择,还有一种补偿方式是双向补偿,不仅能够获得房屋补偿,还能获得装修等其他财产补偿,还有就是房屋外等水井、果园、菜地等补偿。三、严禁强拆等拆迁行为:农村面临房屋拆迁只是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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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为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很多地区都面临着拆迁。那么,如果真遇到了,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呢?首先你要明白,补偿给被拆迁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大致有四类,不同情形的所有权人,拆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不一样,采取的维权措施也不同。各种房屋所有权人,怎么做才能让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变成符合拆迁补偿的合法建筑。第一种情形: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并且自己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举个例子:你们村要拆迁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你,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是你们村的农民。支招:如果你是这种情况,那么恭喜你了,你完全符合拆迁补偿的条件。即使你在没有办理任何申请或做相应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翻盖过自家的房子,你也能获得赔偿,你只要把相应的手续补全,静待拆迁就行了。第二种情形:宅基地使用权为自己所有,但自己已经转成非农户,甚至户口已经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举个例子:你们村要拆迁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你,但是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已经不是你们村的农民了,而是市里的城镇户口了。支招: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你在迁户口后盖好了房子还是准备盖房子,正常的申请建房手续是行不通了,你的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是合法的。这时候你要做的是,回到村里找村干部协商,让村委会出具同意你盖房的书面凭证,去找村长签字、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章,最好还要去乡里、县里各种部门各种盖章,总之对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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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房子我们已经请鉴定机构鉴定过了,属于危房,很危险,已经没法住了,为了你们和其他群众的安全,限你们三天之内搬走,自己把房子拆掉,过期不拆的,我们会报有关部门作出强拆决定,对你们家房子实施强拆。”在征地拆迁当中,拆迁方的这种说法往往都是逼迫被拆迁人签订不公平不合理补偿安置协议、早日搬迁的一种手段,一种套路,是以拆除危房之名行拆迁之实。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拆迁方的“危房”套路有哪些? 1、危房的权威定义。 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根据上述规定,危房的认定有严格的标准,最基本的标准是已经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但在征地拆迁当中,绝大多数被认定成危房的房屋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是没有问题的,之所以被认定成危房完全是拆迁方为达到其拆迁目的而刻意安排的。 2、危房管理的主体。 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3、申请危房鉴定的主体。 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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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打官司首先得过立案关。但是作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立案难这一老大难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案子都立不上,依法维权也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征地拆迁立案维权的方法吧! 1.在原法院立案庭解决问题。 2015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登记制”,并不是简单的名称上的变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不对案件进行实体上的审查。如果立案法官说被告告错了或者超过起诉期限了或者证据不足等等这些均属于案件的实体问题,不是立案环节所应解决的。 2.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此条可以说是立法上试图破解立案难而做出的大胆的尝试。 3.通过投诉或者检察院监督的方式督促立案。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以上就是征地拆迁立案维权的方法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拆迁维权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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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被限期拆除关闭,该如何补偿与救济?一、每个省、自治区和各地城市的补偿方案不一样,涉及的补偿标准会有差别,影响养殖场补偿金额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城市比较开明包容,所得到的补偿会相对比较多。(二)养殖场证照手续齐全与否:是否具有权属证书、租赁承包合同等;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评估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三)当地政府是否制定完善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的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或者限定某个时间段,超出规定期限的,当地政府不仅不给予补偿,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那样做,将涉嫌违法,只有通过法律维权,进行司法救济了。(四)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二、法律规定对养殖场的拆除、搬迁等保护与救济(一)国务院《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可见,即使在禁养区,养殖场面临拆除、关停或搬迁的,也应当依法予以补偿。(二)因环境保护的原因关停或者搬迁养殖场,在禁养区养殖场拆迁过程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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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拆迁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在在委托之前已经被拘留或者被逮捕,盲目采取自力救济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不知不觉违反了法律,对此我们建议大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总结了依法维权的注意事项如下:1、证据线索要保留政府决定房屋征收一般都会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各类的通知文件,一些被征收人的第一反应是把公告撕掉,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撕掉公告并不能改变政府发布公告的法律后果,而且造成以后起诉维权缺乏证据线索的问题,这个时间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 2、学习法律有必要维护权益必须要学习法律、维护权益是在合法的范围之内进行,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学法、懂法,提出一条有利的法规远胜于无休止的呼吁和争辩。 3、、咨询律师受益多 虽然法律条文在网络和其他媒体上法规多,但是并不是手持法条就能维护权益的,因为单从法条文字上无法判断出哪一条适用于征收的实际情况、无法掌握什么因素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专业律师通过实战、研究等常年累月积累的经验、技巧等各方面的素质绝非看看法条就能代替的,要读懂文字背后的文字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4、法律程序要提起在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后,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法律程序,而不能被动的等待,很多人是等着强制执行的时候才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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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14年10月26日,婺城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但房主许X云的涉案房屋,是在婺城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的、2014年9月26日即被拆除。许X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婺城区政府,强拆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出包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物品损失在内的,三项行政赔偿请求。 一、二审法院的判决,确认了政府的行政违法行为,但判决,通过补偿的程序弥补损失。许X云,向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申请再审。二、本案焦点:(一)强拆、还是误拆?婺城区政府主张:房屋,是由于该区块的改造工程指挥部、委托婺城区建筑公司拆除他人房屋时,因操作不慎,导致许X云的房屋坍塌。因而,不应由政府,而是应由婺城区建筑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审理认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补偿与强制搬迁,是市、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市、县级政府,既不能将应当依法由其行使的行政强制权,委托建筑公司等民事主体行使,也不能以房屋被拆除系民事侵权为由,要求产权人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二)区政府,应当承担补偿责任、还是赔偿责任?虽然有婺城建筑公司,主动承认“误拆”,但改造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给许X云发送的短信等,均能证实,9月26日强拆系政府主导下进行。故婺城区政府、主张强拆系民事侵权的理由,不能成立。婺城区政府应当作为被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最高法第三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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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拆迁中,拆迁补偿的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而不论是选择哪种补偿方式,都无法回避“对面积的认定”。而在房屋征收中,与补偿相关的“面积”,应该是什么呢?与房屋有关的“面积”,包括哪些?一、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简单的说,就是整套房子地面完全铺砖之后,砖的总面积。二、套内建筑面积: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就是套内各房间的隔墙面积+整套房屋轴线内侧的半墙面积阳台面积(包括入户花园,空中花园等)三、公用建筑面积:包括两部分: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根据《规则》,我们用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了。四、公摊面积:指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到每套房屋上的这部分面积。公摊面积的准确称谓,是“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五、商品房销售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六、证载面积:是指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注明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房产证的“证载面积”,与“商品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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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不足以支付附近地区平均购房款,这样算是否合理?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时都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最低标准是拆一还一。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市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征收补偿的标准明显的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中又没有经过评估,怎么处理?现在的司法审判惯例上是倾向于,这种征收决定是违法的,是可以被撤销的。因为包含该补偿标准的征收决定是违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属于是违法的,应当予以撤销。以前做拆迁安置工作,遇到过类似问题。有些建筑年代时间比较久的小区,比如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楼房,都是类似于我们说的筒子楼。这类楼房在当初设计的时候是每家一间房(一间房面积一般十五六平左右,或者两间房,公用卫生间,后来改造后,家家户户有了单独卫生间厨房,一般来说厨房三四个平方,卫生间两三个平方。拆迁的原则是保证你原有的居住条件不降低。如果拆迁补偿款不足以购买同等地区的房屋会降低你现有的居住条件,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在拆迁过程中必定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针对政府违法行为进行诉讼,从而否定现有补偿文件的合法性以争取合法补偿。若是政府公共工程拆迁,为了全民整体考虑拆迁民众应与配合。但现在很多开发商打着政府的旗号征收土地开发用,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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