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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1、征地批准文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作出征地批准文件。这是必须具有的审批文件,没有的征地不合法。(注:该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2、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审批。一书四方案是进行征地审批的前置文件。3、用地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地单位进行项目建设,需要先由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审批,由有关部门进行规划许可及制定规划红线图,大的项目还需要具有选址意见书。4、征地公告文件上文说到征地需要进行审批,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征地批文,但不是具有征地批文征地就合法了,该征地批文需要进行公告,没有依法进行征地公告的征地批文对被征收人不产生法律效力,超过两年期限的征地批文已经失效,进行征地公告也不合法。(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征迁中,被征迁人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征迁中的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除本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1.政府信息公开必须书面申请吗?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但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就是说,确实有困难的是可以口头申请的。2.政府部门收到我们的公开申请,什么时候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就当场答复,不可以的需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吗?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一、实施征收的要求律师提醒,如果房屋被纳入到了征收的范围之类,那么就应当要符合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要求。如果是打着其他征收的性质或是目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存在违法行为。二、征收公告发布的要求当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时候,征收方应当及时的向被拆迁户予以公告,其中公告内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在公告内应当要告知被征收人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等相关权利的内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要求1、拟订机关必须是市、县政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拟订;2、拟订根据必须要以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拟订。3、其次安置补偿方案内容中必须有被征用土地的情况,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等。4、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会分配给农民吗?在国家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难免会涉及到农村集体财产,同时大家也都清楚农村集体财产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遇到土地征收的时候,征收补偿款也是直接给农村集体组织,这时候有些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农民想要农村集体组织按人头分配补偿款,这个补偿款能分配吗?其实集体土地征收之后,补偿款也是可以分配给农民朋友的,不需要当地农村集体组织进行规划,不过也可以预留补偿款来搞农村集体的发展,安置补偿费用会下发到农民朋友的手中。如果经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大多数的人同意用着补偿款来搞发展,也是可以的,也是属于正常允许范围内的,但需要经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所有人的同意。2、父母去世城镇户口子女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很多农村年轻人都在大城市买房并且落户,不过父母的户口还是属于农村,如果当父母去世以后,子女能够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吗?这需要注意的是在经常土地确权的时候,父母有没有把你的名字登记为共有人,如果在确权的时候父母把你的名字等级为共有人,根据国家提出的“保障进城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等规定,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能够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如果是在确权的时候没有把你名字登记为共有人的,将不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3、外嫁女能够获得补偿吗?外嫁女一直是农民所关注的焦点,因为以前在农村的时候搞计划生育,导致有的家庭生了两个女孩或者一个女孩的情况,如果自家的女儿嫁出去...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履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一)农村房屋拆迁必须要有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文,若没有该批文则是违法征地。(二)同时要有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和征地公告,没有公告也是不可行。(三)入户丈量登记要注意,若丈量确认单与实际情况不符,要及时提出异议,切勿签字。而且在拆迁补偿协商中,此为最关键一步,若对补偿价格存有疑问,千万不要签字。一旦签字将很难挽回其损失,但是若对补偿无疑问,可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交出房屋由政府拆除。所以在拆迁中对存有疑问的文件切勿签字,要多加注意,多加酌定,否则难以挽回损失,在对有疑问的文件拿不定主意的可咨询相关专业征迁律师。(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的,该条例对于被拆迁人有两个文件要多加注意。1、房屋征收决定:这是对拆迁范围内所有被拆迁人发布的文件,要在拆迁范围内广范粘贴。主要内容包括:告知大家因何拆迁、谁来拆迁、如何拆迁、补偿标准多少。注意:若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需要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是维权的关键一步。2、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个文件是要送达到具体某一被拆迁人。主要内容包括:告知其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或安置房有关信息。注意:若是仍认为补偿不合理,要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这是维权的最后机会。一旦错失该机会将很难扳回。(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第一、要知道房屋评估的目的在拆迁前期,征收方都会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征收部门还有被拆迁方清楚的了解房屋的实际价值,为后期补偿提供依据。对于房屋价值的评估是直接关系到房屋的实际补偿,这个是重中之重。第二、评估机构如何选定当今,房屋评估机构也是非常之多,在选择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是否具有评估资质,只有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做出的评估才可靠,并且,评估机构事由被征收人协商进行选择的,协商不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如果征收的面积较大,也是可以选择两家评估公司的,不过要有一家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方可。要注意如果评估机构没有资质或者未经评估就进行拆迁,这样是完全不合法的。第三、在评估中,征收方要履行的义务1.调查前期,征收方要对征收房屋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公司要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调查房屋实际情况,做好拍摄录像等工作,这些资料要能反映出房屋内外的实际情况并妥善保管。对于这些资料,被征收方要进行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都要有征收方盖章、评估公司盖章、被征收人签字。2.公示期间,评估公司要评估结果提供给征收方,征收方要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果没有异议,就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存在异议的话,评估公司要对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还有就是要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结果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于复核结果还不满意,就要在10日内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没有建房手续不一定是违建。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相关有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根据以上规定,任何单位、个人进行建设都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由有权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但是《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以上规定只能规范制约2008年以后的建设行为,“管不着”2008年以前的建设行为。我们都知道在很早之前《土地管理法》并没有那么严格,很多的农房都是没有证件的,对于农民的宅基地大都采取十分简单的审批手续,往往宅基地划定的地块通过审批后,农民们都只会拿到一张纸,上面写着审批的内容,同时盖有政府的公章。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导致至今很多农民的房屋都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这不是农民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法律部...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2019棚改与过去做法有差异: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大力改造和提升。但是专家指出,棚户区改造的数量将减少。随着各地的棚改项目目标被报出来以后,我们可以看到,相比以往,2019年的棚改任务目标则进行了大幅度的下调。其中,山西从12.52万套下调至3.26万套;河南从50万套下调至15万套;四川从25.5万套下调至15万套;北京从2.36万套下调至1.15万套;安徽从28.18万套下调至21.45万套;西藏从3.5万套下调至1.89万套。另外货币化安置的逐渐收紧也已经是趋势。不过未来2年,棚改总体规模逐渐回落也符合按照计划目标推进的预期,但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存在。关于棚改被拆迁人要知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确定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四规划一计划这是棚户区改造的启动程序和先决条件。同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布,并根据被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意见及时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听证等。也就是说棚户区改造必须是要符合公益性质的,一切打着公益性的征收都存在违法行为。棚户区改造本是国家推行的福利政策,是为了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老百姓生存生活条件。而不是连最基本的住房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或是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棚户区...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征收方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设基金。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方式为(1)产权置换补偿:将房屋面积折算成楼房面积分新的房产补偿;(2)货币补偿:按照当地经济水平以货币方式来补偿;(3)综合性补偿: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来补偿。补偿原则是,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其补偿包括(1)被征...
更新时间: 2019 - 03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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