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关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了解征收流程能帮助被征收人更好地了解房屋征收。本文就了解一下房屋征收流程。一、进行”四规划一计划“论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因此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应当论证此次征收是否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二、调查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根据上述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等情况进行调查,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未经登记的建筑,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违建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拟定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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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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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指导:被拆迁人由于缺乏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与拆迁方协商谈判时,不能准确识别拆迁方设置的陷阱,面对拆迁方给予的诱惑或逼迫,不知如何面对。专业拆迁律师相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拥有丰富的实战维权经验,能够帮助被拆迁人检验征地拆迁程序本身、征收后用地项目是否合法,安置补偿是否合理,并指导被拆迁方与拆迁方进行有礼有节地谈判,快速获取与案件相关的相关信息。二、专业法律技巧:由于征地拆迁活动本身复杂而繁琐,导致拆迁维权过程复杂。律师对于法律知识能够运用自如,且在法律实务中所掌握的技巧与经验,也是当事人所不具备的。面对征地拆迁维权,专业律师能够从实际出发,针对每个案件的特殊性,进行统筹规划,包括启动法律程序的类别、启动时间、启动时间先后顺序等。被拆迁人如果选择自学相关的法律知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由于其不具备全面系统的知识,并不能有效的抓住要害进行诉讼,而这些都是专业拆迁律师的专长。因而,您在此并不推荐大家自己启动法律程序,如果操作不当会导致该程序或者文件失去应有的价值,反而得不偿失。同时,自学相关知识的被拆迁人,会由于行政机关的不规范性,可能不能进行全面取证。而拆迁律师针对每一个案件的特殊性,可以有效的规避行政机关的不规范行为,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抓住对方要害,并对得到的每一个证据和计划的步骤进行全面评估,得到最佳的维权方案。三、帮助得到合理补偿:律师相对于政府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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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模拟拆迁?模拟拆迁主要是针对棚户区进行的,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地有一定区别,是居民主动要求旧城改造的一种方式,即在旧城改造中,确定相应的拆迁区块之前,首先应了解居民是否有拆迁意愿,如果绝大多数居民愿意拆迁,则由居委会向政府递交申请,政府将此地块作为拆迁地块,并对原有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同时将拟安置房屋地块的价值,地理位置、面积等相关情况告知居民,由居民决定是否拆迁,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比例达到一定数额后,由政府发布正式的征收公告,若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并没有发布正式的征收公告,则模拟拆迁协议自动失效。二、模拟拆迁的实质:模拟拆迁协议只是一个征求民意的过程,并不是正式的拆迁,政府应当根据老百姓是否具有拆迁意愿,进行拆与不拆的抉择,被拆迁人享有主动权、选择权和知情权。模拟拆迁只是协议拆迁,而并非一个行政决定,因而在模拟拆迁过程中,并不能发布拆迁公告,印发拆迁通知。(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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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拆迁的相关流程:1、由房屋征收部门发布模拟拆迁公告。政府同意启动旧城改造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改造范围内发布公告。2、民意调查,即房屋征收部门在发布模拟拆迁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收集改造范围内的居民拆迁意愿,并确认模拟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地理位置、权属、用途等。若愿意拆迁的户数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则终止模拟拆迁。3、在政府决定进行征地拆迁后,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居民协商确定房屋评估机构,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预评估。4、根据调查登记和房屋评估结果制定模拟拆迁补偿方案,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5、双方签订模拟拆迁协议,并将协议签订情况及相应结果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6、签订模拟搬迁协议户数达到限定比例时,政府正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拆迁协议生效。7、房屋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作出之日为评估时点,参照预评估结果以及相应的市场价格,出具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8、作出补偿决定书,对于不愿意签订补偿协议,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被拆迁人,拆迁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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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空心房拆迁一平米补偿多少钱?鼓励大家自愿有偿的退出这些空心房,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的标准,全国各地会有差别。比如在在辽宁一些地方,中等大小的宅基地,能获得5万元的补偿;江西戆州屏山镇出台的《屏山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中就有明示,根据拆除的建筑物占地面积,按4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对农户进行补助。国家对空心房整治的补偿标准和你所处的地区以及你家宅基地的大小有关,具体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二、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归谁?空心房拆除后,土地权属不变,仍归本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拆除后的宅基地,主要还是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在这里还是跟大家再重申一下:如果是有偿退出的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会获得补偿金;如果是有偿复垦,农民会获得一定的补贴金额,宅基地归本人,保留集体建设用地性质;拆除后的宅基地也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宅基地归转让人所有,获得转让补偿金额。(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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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自评:企业家应当保证自己的合法经营,即拥有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环境评价、排污许可等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许可。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确保拥有环保测评手续,达到环保标准。在此种条件下,若政府为达到企业搬迁目的,强行认定企业环保不达标,并对其处以罚款或者关停等处罚,企业家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相应行政机关予以撤销该决定。二、检验环保处罚计算方法适用是否正确:企业拆迁过程中,拆迁方通常综合各方力量对企业进行施压,高额的环保罚款成为企业的重负。企业在接受罚款处罚决定的同时,也应当判断该处罚方式是否合理。根据《环保法》的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发现企业排污不达标,且拒不改正时,可以将每一天的排污行为视为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按日计罚。同时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在作出责令改正通知后30日内,进行复查时若发现排污者已经改正违法排污的行为或者已经停产、停业、关闭的,则不应当再启动按日处罚。同时,企业认为自身处罚额度过高,可以自行查找各地出台的关于处罚额度的相关文件,或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院确认环保部门是否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进行处罚。(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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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禁养区?根据法律规定禁养区包括:(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如果建在水源附近造成污染影响非常大;(2)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因为养殖场味道大,而且会有污染;(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律师提醒您注意:禁养区是由是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划分禁养区的标准依法划定的,拆迁方无权决定。所以遇到此种情况先不要慌张,要通过法律途径了解自己的养殖场是否属于禁养区范围。二、养殖场拆迁的补偿:首先要知道养殖拆迁确实有补贴,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等进行综合治理致使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补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养殖场都能获得补偿,禁养区的养殖场如果没有合法经营或是相关的经营证照不齐全,环评手续不符合规定等就会面临难以获得补偿的困难。如果您的养殖场存在上述问题,要抓紧时间办理,使养殖场合法化。其次,养殖场的拆迁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是各地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的,但大体上都包括禽畜的腾退搬迁,地上附着物及养殖建筑物的补偿由相关评估评估确定价值、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再次,养殖户要了解一下在拆迁养殖场的过程中征收方通过何种手段降低补偿额。一是以养殖场禽畜屋舍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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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拆迁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由于大型建设项目的需要,对征地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拆迁;另一种是对划入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搬迁或关停。对于因大型建设项目需求而拆迁的养殖场,毋庸置疑是需要支付拆迁补偿的,但是对于划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是否也需要支付拆迁补偿?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由于畜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实需要关闭或者搬迁现有养殖场的,导致养殖场主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补偿。由此可见,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由于相关政策的调整导致养殖场拆迁或关停的,养殖场主均可得到相应补偿的权利。其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畜牧禽的腾退补偿。(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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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我明明不同意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也没有签字,但是忽然某一天,行政机关就带着法院的允许司法强拆的通知书把我家的房子给拆除了?而法院认定的事实理由中有一条是已经送达,但是征收人以张贴的方式将补偿决定进行送达合理吗?在我没有签字和同意的情况,征收方说对补偿进行了张贴公告,因为我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到期后就申请法院强制拆除了我的房屋,但是我根本没有见过补偿决定,这行为合法吗?这种行为,可能是不合法的。如果对补偿决定进行张贴公告,需要在征收范围进行张贴公告,更需要让被征收人知悉该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根本不知道补偿决定,就失去了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征收方如果没有对补偿决定依法公告,其行为剥夺了被征收人的权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人以张贴的方式将补偿决定进行送达合理吗?《征收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张贴的形式送达肯定是合法的,但是需要确保被征收人知悉。最好的方式能挨家挨户的送达给被征收人,确保被征收知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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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拆迁中拆迁户可以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也就是要钱还是要房。拆迁户在面对不同的安置补偿方式时,往往会犹豫不决,难以抉择。在当下,房屋对于居民来讲至关重要,所谓安居才能乐业,因此,在这个重大问题的选择上,拆迁户表现得特别小心翼翼,一方面担心拿到钱不能买到合适的房,另一方面忧虑要房要不到,房钱两失。那么,该如何选择呢?(一)要房要钱是自己的权利:必须明确不管是要钱还是要房,都是拆迁户自己的权利与自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此,拆迁户完全是自己来选择,不受任何人的干涉与约束。(二)了解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通常来讲,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市县人民政府通过计算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进行结算。产权调换包括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是根据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应当补偿的额度。关于货币补偿要明确如下几点:首先,所谓类似要考虑房屋的朝向、用途、面积、地理位置等相关信息;其次,市场价格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最后,房屋的价值要由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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