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万典律师接到了这样一则咨询:“我是高港刁铺的,我这马上要拆迁了,房屋面积已经丈量好了,拆迁办的同志刚刚跟我们开社员会,说拆迁标准只有4409一平,按2012年的拆迁标准走的。另外还要根据家庭人口,每人40平计算,超过这个总平方的不计算在补偿内。我们刁铺的房价我也去问过了,基本都在6400元一平左右,按现在的标准我家4口人,160平米,再乘4409元的单价,也才70万。如果是正常人家还好点,我跟我妈妈都是尿毒症(慢性肾衰竭终末期),每周要去医院透析三次,一旦拆迁了,我家的低保就没有了,那么透析费用要高好多,我妈只是农保,一个月自费透析要1200元多,另外我的医保是自己买的,以前有低保还能补贴下,等以后拆迁了,就要自己买医保,一年4000元,这样算两个人一年至少要16000,透析这个东西是终身透析的,好几十年呢。20万哪里够啊,政府给的安置房只是毛坯,装修也要钱啊。我感觉这是要我们的命了,想问问万典律师像我们这样的补偿标准按2012年走的究竟合不合法,该怎么办呢?”别急,万典律师为您仔细分析:1第一点,补偿标准按哪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 被征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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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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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引言:我国始终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或者是集体,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需要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批准和许可才可以,尤其是在农村里面,对于耕地林地等都是有相关管理规定的,如果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会构成犯罪,那么非法占用耕地立案标准是怎样?一、非法占用耕地立案标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4、非法占用本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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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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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律师承诺打赢官司,那你就会变成“被害人” 每个当事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都会想问到一个共性问题:我这个案件能不能打赢?如果有律师回答你这个案子包赢,不赢不收钱。那恭喜你,你可能遇到的是一个不负责、不专业、不靠谱的律师,并且可能是一位“占卜未来的法师”。正如街头宣称包治百病的民间秘方,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不靠谱的江湖骗子。承诺案件包打赢或者不打赢官司不收费的律师,多半是不合格、不负责任的律师。可想而知,如果委托这样的律师帮助你办理案件,九成以上的办案质量是根本没有保障的。曾经在2017年,黑龙江律师界出现过一起一个律所一百多人被“一锅端”的事件。据哈尔滨市司法局通报,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从2015年3月起,通过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对外宣传“官司不赢,分文不收”。官方通报披露:森耀律师事务所利用各种广告大肆宣传“官司不赢,分文不收”。但实际上这并不是等到官司打赢之后再向当事人收费,而是以押金的形式先收取费用,同时承诺官司不打赢再退费。2018年5月17日,森耀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宋立国、宋丽辉、李明、周云贺等涉嫌诈骗、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三个罪名。据介绍,森耀律师事务所共与被害人签订合同5607份,涉及被害人6664人,涉嫌骗取代理费上亿元。看到这件真实的案例和上当受骗的委托人,真为他们选择这样的不靠谱的律师感到惋惜,也为这种不靠谱的律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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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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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修建高速距离村民住宅多远?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总结现在中国的基建建设项目比较多,尤其是高铁,高速公路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有网友问,我家之前在老房子基础上已经重建了一次,新房子建起来才过去四五年,现在又有消息说高速公路要扩建可能会拆迁到,又听说这种拆迁赔偿款不高,我想问下可以拒绝拆迁吗,有谁了解这方面的吗?一条高速公路建设可能涉及集体土地,也可能涉及国有土地。如果要是集体土地需要经过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审批以后才能开始进行建设。国有土地上只需要市县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就可以了。涉及集体土地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国有土地上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余补偿条例进行。修建高速公路补偿标准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费。涉及农民住宅的,要优先进行住宅安置。土地补偿费一般按照征地区片价进行补偿。修建高速公路补偿流程2020年以后,地方政府要提出征收土地的申请,前提要对拟征收土地现状做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之后再作出拟征收土地公告,在公告期间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要召开听证会修改征收方案,确定安置补偿登记,再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之后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上述程序完成后才可以向有权机关申请报批。修建高速公路补偿方式一般是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国有土地上是任意选择的,集体土地上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所以实践中,各地的补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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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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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方案,宅基地200多一平,好一点装修300多一平,(大概一套拆迁下来能有10w左右,本地镇上的房价一套在15w左右 ,100平,县城3500一平价格)一块很大的宅基地拆迁,也换不回一套房子,还要自己贴几万?农村宅基地拆迁,如果不同意拆迁,政府是否有权利强制拆迁?这种中会遇到哪些问题,该如何面对1.首先农村宅基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所以在说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宅基地补偿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以2种形式来补贴: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一般平局价格会较大幅度的低于市场价)。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2.新的土地管理法强调优先进行宅基地安置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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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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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蚌山区某村委会占用葛某等村民的土地办企业,并按每亩2500元进行了部分补偿。2011年5月,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对占用的土地按每亩27500元予以差额补偿,并制作了补偿清单,时任村委会主任对清单签字确认。此后,村委会却一直未给付补偿款。多次协商无果后,葛某等人将村委会诉至蚌山区法院。经法院审理,葛某等人的诉求得到支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村委会进行网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尽快执结案件,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村委会,要求村委会履行法律义务。但是,村委会一直消极对待,始终未给付补偿款。在案件执行即将陷入僵局时,干警从申请人处得到线索,村委会在某商业银行开设有帐户。执行干警迅速行动,连续查询三家支行,终于查询到村委会开设的账户,依法对村委会的账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划全部案款发放给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接受村民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挪用、侵占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挪用、侵占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需要依照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还不能构成犯罪的,需要依照法律给予其行政处分。因此,村委会不发放补偿款可以像乡镇政府举报,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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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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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律师】河北:麦子快熟了,120亩麦地惨遭推平!找谁说理?5月8日,河北邯郸大名通报120亩麦地被强行夷为平地事件,当地责令西付集乡停止集体土地收回工作,并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多个单位组成的调查组。4月29日,河北大名村民反映称,120亩麦地被村干部强行夷为平地,将出租给养鸡场引发关注。虽然,目前的调查还在进行中,但是从反映的事实来看,此次推平麦地可能有以下违法行为:1.以租代征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以租代征”在各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村民说,要将村民的土地承包进行养鸡场建设,这显然是违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当然无效的行为或合同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2.强制推平行为违法《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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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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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房屋被非法强拆的现象很多。作为被拆迁人,房屋强拆以后,要做好哪些准备有助于以后的维权。作为专业代理了上万件官司的律师,我们为大家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老百姓能牢记,并能维权成功。1.保存证据,确定强拆主体强拆一般都发生在拆迁过程中,一般都是征地公告以后,老百姓和征收方达不成协议,最后,征收方为了完成征收任务,直接拆房。因此,确定自己的房屋确实列入了征收范围很重要,那么,征收文件就是很重要的证据。其次,因为涉及征收,补偿安置的职责在市县级政府,那么,起诉主体就是市县级政府。当然如果您能确定强拆时,住建局或者国土资源局也参与了,那么也可以列为被告。2.及时起诉,不要错过维权时间强拆的起诉期限一般是6个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实践中,强拆一般一年内都是可以起诉的。因此,要及时起诉,以免耽误维权时间。3.备好立案材料,及时沟通案件流程强拆诉讼,一般立案需要起诉状,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如果您委托了律师,这些一般律师都会做好这些工作,如果自己起诉,那么起诉状要多准备几份。一些法院以拆迁公司强拆为由,拒绝行政立案。那么此时可以飞跃起诉。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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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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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年的办案经验,律师通常会劝当事人要慎签补偿安置协议,觉得补偿太低,就不要签字。但是有的老百姓就说了,如果不签字,我们连一份补偿款都拿不到,是这样吗?要是不签字,农民就只能哑巴吃黄连了吗?1.首先法律规定了要征收必须进行补偿安置我国法律坚持并明确了征收与补偿的同时性,禁止只征收不补偿或低补偿。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和房屋的,市、县一级政府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的规定,由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等因素,合理确定评估结果,在此基础上作出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也提出,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补偿协议不签字,如何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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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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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不满足5点,“房屋征收决定”违法,违法征收,如何维权!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房屋征收决定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四规划一计划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3、同时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4、进行风险评估,补偿款足额到位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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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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