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土地制度,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对集体财产的权利承担集体财产产生的相应义务,而村民以承包的形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作为农民安身立命的土地,在面临征收时,该如何处理好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关系,即村民和村委会的关系?一、征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指为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国家给予的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时由征收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就地上物损失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费发放流程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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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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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原因,常包括:(一)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二)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三)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强拆房屋的行为,时有发生。(四)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致使拆迁后续纠纷发生。二、征地中,一户不同意怎么办?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为合法的征收。对于合法的征地,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但征收方,须支付给被征收方合理、法定的补偿款。而对于被征收方,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若是无此两公告,则可认定为,征地不合法。征地的两公告,是指: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三、农村征地,协议范本:甲方:XX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XX山风景名胜区XX景区的开发,推动和促进XX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县及XX山管委会对XX景区的指示精神,尽快启动XX的索道建设,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座谈,大家都一致同意出让山场修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现经过市交通局的测量放线,要征用XX村X组村民X山地X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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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农村的宅基地就是国家给予农民的一项基本的经济权利,这是农民安家立命的本钱。原则上宅基地是国家免费给广大农民兄弟的,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为什么又提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呢?其实农村宅基地收费仅仅是针对宅基地违规现象而言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背“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要收费: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户”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农村普遍存在一户有多处房子或宅基地的现象。国家的政策表示如果多房农民愿意从房子里退出来,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想继续拥有这个宅基地就必须缴费。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在我国各个地方的农村都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做了规定,而且有一些差异。就河北省而言,当地农村宅基地的标准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城市或郊区面积约120平方米。地方法规将用于超过标准地区的部分收费使用,超过20平方米的不收费,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开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例如:你家乡规定宅基地的标准面积是200平方米,如果你家的地面面积达到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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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主体,不规范:征地拆迁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地所在地的,县级以土地方政府。该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现实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未严格按照法定规定实施的征地拆迁。常常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如开发区、工业园、支持XX建设项目指挥部等,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还存在着,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二、征地公告,不规范:征地公告,是征地的必经程序。征地公告分为两种:(一)征地公告:1、时间:被征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应在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该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2、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时间: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2、内容: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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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集体土地、宅基地、承包地是农户们最易混淆的几类土地,其不仅区别大,而且在获得方式上也会有所差异,那在遇到征收时,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承包地征地时补偿有什么不同?补偿标准一样吗?一、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承包地有什么区别?农村集体土地和家庭承包的土地之间应该是属于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家庭承包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一种,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1、家庭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其土地不一户口上人员的增减而变化,除了整户消亡的情况之外;2、家庭承包的土地在利益分配上具有“独户性”,比如征地补偿,按户补偿到位,至于户内人员怎么分配一般可由自己做主;3、家庭承包的土地,其承包户对于土地的使用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有进行土地流转的权利,但也有保证农地农用、不抛荒撂荒的义务。二、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哪些土地呢?1、家庭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2、四荒地以及其他没有利用的集体土地;3、农村宅基地;4、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5、农村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比如学校用地等;6、农村机动地。三、家庭承包土地、宅基地、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有什么不同?可以补偿多少钱?在征地补偿上,其分配自然也是不一样的。1、征收家庭承包的土地,按照承包户的土地面积来进行补偿,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地区会按照户头的人口数进行补偿。2、征收宅基地,一般分为宅基地补偿和地上房屋补偿,宅基地补偿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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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最根本的生存保障,是农民的生存基本。而征地拆迁中,最应知道这些基础问题: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定程序是什么?(一)政府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的村集体和农户。(二)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并且,调查结果由三方主体(村集体、农户、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三)征求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征地文件,并上报、审批。(五)张贴“二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六)就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二次”征求村民意见和听证。(七)将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上报并审批。(八)办理补偿登记手续。(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十)交付土地,在搬迁期内完成搬迁。二、不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可以吗?否。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补偿的是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因此,对精装房与简装房、老房子与新房子、土木结构的房子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子,补偿款肯定是不同的。拆迁方,应依法对房屋进行评估,并把评估报告交到被拆迁人手中,让他们对评估结果无异议。三、耕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农田,是农民赖以为生的经济基础,若征收方一次性买断耕地,则征收补偿,是其生活为继的保障。(一)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平均年产值就是每亩地种植庄稼的每年的年产量,对此最清楚的莫过于被拆迁人自己了;对于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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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相应的土地政策的不断完善,农村土地价值也在不断提升,尤其是宅基地的价值,越来越高!因此,与此同时,广大农户对于宅基地的相关政策规定,要有一个更加明确的了解!可能在大多数农户的认知中,认为宅基地能够终生使用,是没有相关权限限制的;但实际上,宅基地不仅仅有权限限制,而且这个权限限制还十分严格!所以,大家对此务必要能够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当心自家宅基地因到期而被收回!宅基地两大期限:一、使用期限:农民修建房屋,首先需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审批通过之后,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才能够正式修建房屋;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从发放开始两年内,为使用期限,如果在该期限内没有修建房屋的话,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二、重建期限:如果老房子倒塌的话,可以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但是,房屋重建存在期限,两年内还没有重建,则视为放弃宅基地,为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将会被收回。因此,综上,关于宅基地的使用,一定要能够有一个明确了解,不要轻易就闲置、浪费,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来源:爱农帮)(原标题:农民注意:宅基地有两大期限,到期会被收回!)(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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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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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进程中,以安置房形式,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很常见。安置房在房产交易中,占据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因此,其产权政策、买卖流程和过户费用,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焦点。一、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安置房,是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一。二、安置的对象,包括哪些?包括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三、安置房,是否可以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可分为两大类:(一)属于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拆迁的安置房:对于原属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在原房屋的所有人、对原房屋具有处分权的情形下,其因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是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但也须注意,此类安置房虽可进行买卖,但买家要注意查询该安置房、是否有转售条件限制?同时,要审查卖家的身份(包括是否有权处分、共有人信息等),对违约责任进行必要的约定,注意防范房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1、购买房屋后,是否能够顺利办理过户手续:比如,部分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假如买家自身,不满足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或者卖家,不满足取得安置房后转让的最低年限规定,则将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可能需要补交大额费用(如土地出让金)后,才可办理。2、对于安置房指标,因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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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户户通”、“村村通”等工程,不少农户家里都面临土地被征用的情况,大多数农友肯定想问:一亩可以补偿多少呢?补偿标准是啥?一、农村修路占地补偿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一般来说,农村征地修路补偿费用应该包括这几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其实主要就是两部分,地方补偿和国家补偿。二、农村修路占地补贴的方式是什么?农村征地修路补偿方式其实一般有三种:一种就是一次性补偿,也就是一次全部发给你;另一种就是按年补偿,农友们每年都可以领取补贴款,平均每年每亩能拿到八百元,一直是到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为止;最后一种就是享受红利补偿,将你的补偿款投入到当地农业生态项目开发、旅游开发等,也就是说你可以以持股的方式享受入股分红的补贴。三、农村修路占地一亩补偿多少钱?1.耕地征收补偿标准:菜田每亩平均补偿3万元;水田每亩平均补偿2万元;旱田每亩平均补偿1.3万元2.基本农田征收补偿标准:菜田每亩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水田每亩平均补偿2.64万元;旱田每亩平均补偿2.64万元。3.林地或者其他农业用地每亩平均补偿0.64万元。4.村民住宅、工矿建设用地、道路等集体性质的建设用地每亩平均补偿0.72万元。5.荒地、荒滩、荒山、荒沟以及空闲地和未利用地被征收时每亩平均补偿0.16万元。6.其他税费: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四千元;征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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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具安置补偿方案:县级政府。镇级政府,是不具有此权利。二、发布征地公告(批复之后的正式公告):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此征地公告,是获得批复后的正式公告。前期还要发布一个公告,是预公告,需要获得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签字确认,之后,会根据拆迁项目的性质,提交给省级政府或国务院。三、发布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县级政府、村委会。通常,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下发到各个需要征地拆迁的村委会,由村委会组织公告公示。在公告期限内,若被征地拆迁农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可要求政府举行听证会。对于异议较大的,可合理修改补偿方案。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民的法律知识薄弱,并不了解这一程序,很多地方为了尽快把拆迁的事情解决,也没有告知农民可以这样做。四、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县级政府。村委会,不具有此权利。五、发放征地拆迁款:县级政府中的土地管理部门、村委会。在拆迁款下来之后,由县级政府中土地管理部门核对、然后下发到拆迁地的村委会。村委会,再根据每个拆迁户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将拆迁款分别下发到个人。六、期限内拆迁:拆迁办。七、向法院申请强拆: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征地拆迁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而若出现,镇政府领导,带着一帮人上门强拆的情况,则属于非法行为。(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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