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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一、宅基地选址限制:统一规划建房的主要目的就是对宅基地进行合理规划,所以随着“统一规划建房”政策开始执行之后,未来农民朋友选址修建房屋,必须要在划分的宅基地范围之内,才能够获得审批进行房屋修建,如果随意占用规划范围之外的宅基地或者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不仅不能够建房,相关责任人还将会遭到处罚!二、宅基地面积限制:进行农村“统一规划建房”之后,国家还将会加强对农村宅基地资源的管控,其实在《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后,就提出农村建房必须要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面积标准之内,同时必须要遵循农村“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如果出现超占多占宅基地以及一户多宅将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审批。三、建房审批变难:随着“统一规划建房”之后,农村建房审批也将会变得更加严格更加困难,在宅基地改革工作中,就提出了要下放宅基地的审批权限,同时加大对宅基地审批的管控力度,所以未来农民朋友申请宅基地建房也将会变得更加困难。(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一、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的;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5、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1、年龄未满20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本村村民将原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为经营场所的。农村村民对宅基地没有继承权。农村村民在合法继承房屋的条件下,符合申请宅基条件的,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统归集体所有,农民对集体土地享用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也就是说,宅基地并不归农民所有,而是仅归农民使用。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均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将住宅出卖、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由乡镇政府审核,县政府批准,村里没有批准的权利。农村村民应持土地登记申...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该条款确定了房屋征收“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货币补偿方式中,要求全部补偿足额到位,专款专户,被征收人随时可以领取补偿款。如果只是支付了部分补偿款或者虽然钱打入了账户但却无法领取,都不符合“先补偿”的标准,自然也就不满足搬迁的条件。但被征收人拒绝签补偿协议或拒绝领取补偿款,不会导致征收项目“先补偿”标准的无法实现。事实上,只要补偿足额到位,处于随时可领取的状态,则视为达到“先补偿”的法律效果。实践中房屋征收部门往往将拒不领取的补偿款依法进行提存,为后续搬迁铺平了道路,而被征收人却反而容易陷入“不领补偿,就不用搬离”的误区,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先补偿”原则在产权调换方式中,现房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真实、明确的安置房源,待被征收人搬迁完毕后,双方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期房安置的,由双方协议确定安置房源后,房屋征收部门即可以要求被征收人搬离,待安置房竣工后,再交付房屋。简言之,期房安置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特别是在2011年以前的“商业拆迁,开发商安置”时代显得较为突出。总体而言,在590号令施行后,风险是完全可控的。同样,被征收人不接受安置房,不会导致征收项目“先补偿”...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一、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围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如何确定被征收房屋价格?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1、若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2、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3、若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应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二、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房屋价值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来说,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包括以下几种:1、区位:即房屋所在城市的区位状况,包括当前环境变动以及未来的规划前景。2、用途:要区分被征收房屋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如果是非住宅,还要区分是营业性用房还是非营业性用房。3、建筑结构:房屋结构包括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等,要区分被征收房屋属于哪一种。4、新旧程度: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新旧程度。5、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根据证件记载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6、土地使用权:明确土地使用是属于出让、转让、划拨还是租地等情况中的哪...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不管什么时候拆迁,都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宅基地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那么,宅基地面积怎么算呢?在现在的征地过程中,大都采用了现代化手段,上有飞机航拍,下有全位仪定位,GPS测算等……也就是说,你家的土地今后是有明确坐标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不用再人工计量。宅基地的计算方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拼接的以墙中或柱为界。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他为共用面积。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宅基地面积都比较大,围墙之外还有自己的地方,道路、坑塘等也都应该计算在内。(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一、宅基地和房屋应分别补偿:农民的宅基地在土地属性上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应当归村集体所有,之后由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使用,而村民在所分配得来的宅基地上自建住房,这里住房的所有权就应当归于村民所有。在遇到农村房屋被征收时,有两种补偿。一是对宅基地的补偿,二是对房屋的补偿。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被征地的村民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就要给村民分配新的宅基地,否则应当将土地的补偿款归于被征地农民。而针对房屋的补偿,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的补偿款应当归村民所有。二、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方式:对宅基地补偿的标的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因此针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形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以置换的形式,二是以货币的形式。置换补偿就是指,在规划的安置区内按照不同地价折换不同大小的面积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指,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照平米价格进行货币补偿。接下来就是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因这部分是对物品所有权的补偿,所以针对这部分的补偿方式就只能是货币补偿。其中包含被征收人所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作物树木等,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所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1、低洼的区域,不能建自建房:在农村低洼的地方比较常见,如果出现雨水比较多的季节就会很容易形成聚水,并且不能排出去,也很不利于出行,会造成房子里面湿气太重,也会对人体有害,所以低洼的区域不能建自建房。2、农田保护区,不能建自建房:保护基本农田,一直是政策之一,如果你想利用农田去建自建房,一经查处,会受到处罚的。3、生态资源保护区,不能建自建房:如果你在生态资源保护区建房被查到,会被拆除的。4、饮用水源保护区不能建自建房一直以来农村的水源就比较差,如果你还动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建房,一经查处就会立马拆除。以上4个区域,就是自建房规划区域以外的地方,所以,在盖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1、一户多宅的农村家庭,是不允许建自建房的:有的人说如果是父母那一辈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而自己成家立业想建房还可以申请吗?回答是不允许的,除非你的户口没有跟随的父母的户口,并且你父母把一户多宅退出来,享有一户一宅才可以申请建房。2、之前出现违规建房情况的人,是禁止在农村建自建房的:比如之前有出现在耕地上盖房子,或者是你建房之前没有经过正规程序,私自建房的。需要注意的是建房一定要到乡政府申请,政府会派人下来实地考察,然后上报给县政府,等你手上拿到县政府的批准文件才可以建房。3、户口迁出农村的,是禁止在农村建自建房:现在有的地区查的不是很严,有的生活在城市并户口已经迁出的人出现回乡建房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如果国家实行严查的话,你的房子就会被拆除。4、由于乡村振兴规划的原因,会导致地方政府进行农村规划调整,如果你是本村的人,也是不能申请建自建房的,就算申请了也不会审批的。(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一、纯货币补偿究竟要不要选?实践中,一些地方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对于补偿安置方式、是有权选择的。实践中、第三种“有条件的地区”已经不多了、因为土地资源是极为稀缺的、那么主要就剩下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这两种补偿方式可供选择了。而一些地方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这也就是说、只要被拆迁人选择了货币补偿、就不会存在既分房又分钱的情形。故此、在拆迁项目启动后周边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究竟要房还是要钱、就是被征收人必须慎重抉择的事情了。二、货币补偿安置的计算办法,能否真实反映市场状况?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款的数额主要受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影响。在房屋价格评估环节、其主要适用的评估方法也是市场比较法。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拆迁的补偿计算方法、可是未必如此。其所谓“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是否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的均价、以及未来的城市规划发展等情况、就是个问题了。一旦这一补偿标准较市场房价上涨存在滞后、那么被征收人拿到的补偿款就有可能难以在原房屋周边或类似地段购买到居住条件理想的房屋。手握巨款而买不起合适的房屋、就可能变为现实。三、过低的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标准、被征收人须谨慎接受。被征收...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关于签订的协议需要注意的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该看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写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写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对于划地重建的,协议要明确重建地点、面积、重建资金、搬迁费等。(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1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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