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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拆迁方谈不拢补偿,拆迁方说不拆房子,真的会不拆了吗?这里律师告诉大家,已经决定征地或者拆迁了,那么收回土地、拆除房屋即是征迁人的职责,而不是他们的权利。即便彼时停止征地或者拆迁,也是违法的。想征地就征地,想拆迁就拆迁,如此任性的权利是不存在的。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征迁人和被征迁人在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补偿决定。这里,法律并没有赋予征迁人停止征迁的权利,在补偿谈不拢的情况下,只能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其次,征收土地或者拆迁房屋均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征迁人还是被征迁人,征迁均具有强制性,而不以任何一方的个人意志为转移。随意停止征迁显然违反了征迁的强制性。另外,征迁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征迁的实施意味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履行,是履行行政职责的表现。一味拖延征迁或者违法停止征迁显然系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表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1、评估机构选定不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实践中,很多评估机构是由拆迁人直接指定的,这样“选出”的评估机构不合法,作出的评估自然也不合法。2、评估时点不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得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之规定,评估时点最早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这也意味着但凡早于这个时点作出的评估报告均不合法。3、对评估结果不服的救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在经历上述步骤后,对补偿仍然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处理。(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众所周知,棚户区改造各地实施最多的补偿方式就是给钱,给钱的原因想必也就只有一个就是比较简单。但也有很多人非常的困惑,对于补偿是要房还是要钱?实际对于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怎么补偿才更划算?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要钱,另一种就是要房,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方式上都有这两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一般主要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不管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都要经过评估。最终双方部门达成一致之后签订补偿协议,需要搬迁的,拆迁方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及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主要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般宅基地选择货币补偿的包括房子的补偿及宅基地的补偿,其中房子补偿标准是建筑重置成新价,宅基地的补偿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两项的补偿标准则是按照当地所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在补偿方面还包括搬迁费、院落内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选择产权置换的,法律规定的最低原则是拆一补一,而对于不足部分征收时要以货币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对回迁的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安置过渡费。律师认为,两种补偿方式各有利弊,选择房屋置换的情况大多时都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没有任何房子的音信,其次临时安置费、过渡费也都相对于...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各种补偿费的相关规定:首先来了解一下法律关于各种补偿费用的相关规定:(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由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决定。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耕地上的附着物,附着物的补偿金额根据移动附着物所需的费用来确定补偿金额。(4)被征收耕地上的青苗,青苗根据生长期的不同确定应当补偿的金额。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补偿工本费,金额为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计算;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补偿;对于能够收获的粮食、蔬菜等不予补偿;能够移植的林木,由征收单位承担移植费移植,不能移植的,按照实际价值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但如果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浩硕律师告诉您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确...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房屋征收关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了解征收流程能帮助被征收人更好地了解房屋征收。本文就了解一下房屋征收流程。一、进行”四规划一计划“论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因此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应当论证此次征收是否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二、调查登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根据上述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等情况进行调查,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未经登记的建筑,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违建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三、拟定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一、专业指导:被拆迁人由于缺乏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与拆迁方协商谈判时,不能准确识别拆迁方设置的陷阱,面对拆迁方给予的诱惑或逼迫,不知如何面对。专业拆迁律师相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拥有丰富的实战维权经验,能够帮助被拆迁人检验征地拆迁程序本身、征收后用地项目是否合法,安置补偿是否合理,并指导被拆迁方与拆迁方进行有礼有节地谈判,快速获取与案件相关的相关信息。二、专业法律技巧:由于征地拆迁活动本身复杂而繁琐,导致拆迁维权过程复杂。律师对于法律知识能够运用自如,且在法律实务中所掌握的技巧与经验,也是当事人所不具备的。面对征地拆迁维权,专业律师能够从实际出发,针对每个案件的特殊性,进行统筹规划,包括启动法律程序的类别、启动时间、启动时间先后顺序等。被拆迁人如果选择自学相关的法律知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由于其不具备全面系统的知识,并不能有效的抓住要害进行诉讼,而这些都是专业拆迁律师的专长。因而,您在此并不推荐大家自己启动法律程序,如果操作不当会导致该程序或者文件失去应有的价值,反而得不偿失。同时,自学相关知识的被拆迁人,会由于行政机关的不规范性,可能不能进行全面取证。而拆迁律师针对每一个案件的特殊性,可以有效的规避行政机关的不规范行为,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抓住对方要害,并对得到的每一个证据和计划的步骤进行全面评估,得到最佳的维权方案。三、帮助得到合理补偿:律师相对于政府而言,...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一、什么是模拟拆迁?模拟拆迁主要是针对棚户区进行的,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地有一定区别,是居民主动要求旧城改造的一种方式,即在旧城改造中,确定相应的拆迁区块之前,首先应了解居民是否有拆迁意愿,如果绝大多数居民愿意拆迁,则由居委会向政府递交申请,政府将此地块作为拆迁地块,并对原有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同时将拟安置房屋地块的价值,地理位置、面积等相关情况告知居民,由居民决定是否拆迁,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比例达到一定数额后,由政府发布正式的征收公告,若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并没有发布正式的征收公告,则模拟拆迁协议自动失效。二、模拟拆迁的实质:模拟拆迁协议只是一个征求民意的过程,并不是正式的拆迁,政府应当根据老百姓是否具有拆迁意愿,进行拆与不拆的抉择,被拆迁人享有主动权、选择权和知情权。模拟拆迁只是协议拆迁,而并非一个行政决定,因而在模拟拆迁过程中,并不能发布拆迁公告,印发拆迁通知。(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模拟拆迁的相关流程:1、由房屋征收部门发布模拟拆迁公告。政府同意启动旧城改造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改造范围内发布公告。2、民意调查,即房屋征收部门在发布模拟拆迁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收集改造范围内的居民拆迁意愿,并确认模拟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地理位置、权属、用途等。若愿意拆迁的户数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则终止模拟拆迁。3、在政府决定进行征地拆迁后,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居民协商确定房屋评估机构,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进行预评估。4、根据调查登记和房屋评估结果制定模拟拆迁补偿方案,并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并征求被拆迁人的意见。5、双方签订模拟拆迁协议,并将协议签订情况及相应结果在改造范围内进行公布。6、签订模拟搬迁协议户数达到限定比例时,政府正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拆迁协议生效。7、房屋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作出之日为评估时点,参照预评估结果以及相应的市场价格,出具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8、作出补偿决定书,对于不愿意签订补偿协议,又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被拆迁人,拆迁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一、什么是拆迁?很多人对于拆迁不是很了解,所以先来搞清楚什么样的才算作拆迁,才能得到补偿。1、拆迁的字面意思是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者其他的必须要拆除的物体拆除,然后将原土地上的食用者进行永久的转移。2、拆迁在法律上的定义是经过取得合法合规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相关文件和要求依法的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再将居民和单位转移,并且给与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一种法律行为。3、如果是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房屋和附属物等,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另外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二、农村拆迁是按人口数量进行补偿的吗?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是以户为单位,也是按人口数来进行赔偿的。通常是结合户内符合分配人员的总数,来综合赔偿的:1、农村拆迁的,会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为准;2、外嫁女以及外嫁女的孩子能否享受到娘家村的拆迁补偿,要看当事人娘家村的村规民约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如果当年建房外嫁女儿有出钱出力是有权得到赔偿的,另外如果父母不在是且没有立遗嘱,不管是否外嫁都有资格得到赔偿。三、农村拆迁每人能补偿多少钱?农村的拆迁补偿每人能有多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标准来计算。1、一般房屋拆迁后根据标准和房屋面积来计算补偿的金额;另一种就是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区内按市场价格换算成多少平米的房子进行安置...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土地确权。现在农村的每一块土地都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如何分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的土地补偿款?一、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二、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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