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搬迁可以优先选择置换房屋的楼层,位置,还有数万元奖励。”“奖金有限,只给搬家最积极的几户,先到先得,越早签钱越多。””很多被拆迁人在遇到征收拆迁时,可能都遇到过拆迁方提出的拆迁奖励方案: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之内,鼓励动员被拆迁人搬迁,拆迁方在公告之内,设立搬迁奖励金,约定奖励期限,在此期限之内达成协议搬迁的给予巨大数额的搬迁奖励;而如果未在此期限之内搬迁的,拆迁奖励一分没有,而且安置房也是别人挑剩下的。这个奖励金额有时候高达10万元或以上。面临这样的高额奖励诱惑,相信无论是谁都会心动。但也有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心里会打鼓:征收拆迁奖励是真的吗?该不该拿呢,拿了有什么影响吗?今天万典律师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拆迁奖励,以及高额拆迁奖励背后可能存在的陷阱。· 法律如何规定拆迁奖励拆迁是真实的,奖励办法由市、县人民行政机关根据当地情况制定,需要提醒被拆迁人的是,拆迁奖励必须以合理补偿为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根据上面的法条,我们可以得知,设置搬迁奖励是合法的,它的设立是为了奖励被拆迁方尽快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更新时间:
2022
-
05
-
16
补偿不合理,拒绝入户评估真的有用吗?在征地拆迁中,我们能拿到多少拆迁补偿,和评估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当自家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拆迁办要上门进行拆迁评估时,很多被拆迁人却紧锁大门,“来者全拒”。认为这样就能阻止拆迁工作的进行,提高自己的补偿。补偿不合理,拒绝“入户评估”真的有用吗?其实这样并不能解决问题,消极抵抗非但争取不到合理的补偿,可能连最基本的补偿都拿不回来。【真实案例】安徽的林女士就遇到了这种事,由于要打造“婚纱小镇”的品牌,邻里之间开始传播要拆迁的消息。以前总听说拆迁补偿可以得到很多补偿款,这好事终于落到自己头上了,大家都满心欢喜的期待拆迁的到来。消息传来不久,当地政府就下发了征收文件以及安置补偿方案。看到补偿标准以后,林女士心凉了一大截,周边房价虽然不高,但是也要三千多一平米。而拆迁方给的补偿标准上,2006年以后建造的房屋一平米只有1505,更别说以前的老房子了。不久,拆迁方来到当地进行入户评估,林女士不满意拆迁方发布的补偿标准,紧闭大门,说什么也不让评估人员进家里查勘拍照。评估人员也没辙,只能随便拍了一下外观就走了。最后,林女士一家不但没有提高补偿,还连家中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都拿不到。律师提示:这样拒绝入户勘察评估的例子并不少见,很多被拆迁人在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时,会采取这样的方法进行抵抗,其实维权的心没有错,但方法有误。评估报告是您争取合理补偿的重要证据之一。...
更新时间:
2022
-
05
-
16
农用地被征收,政府需要对农民予以补偿,并通过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形式将补偿的标准、内容等公之于众,确保被征地农民及时获得补偿,政府也应该及时将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及时公告。那么如果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会被强拆吗?应该怎么维权?一、首先我们要了解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二、被拆迁人...
更新时间:
2022
-
05
-
12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大家都不陌生,遇到征收拆迁,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时,是需要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的拆迁方不给原件,被拆迁人手里持有的仅仅是一张复印件。而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一旦涉及纠纷,可能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导致维权难。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拆迁方为什么不给原件呢?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方不给协议原件的原因通常是想侵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多数情况下是想少补偿,发生争议时,让被拆迁人拿不出证据。但拆迁方不给原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是一式两份,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各自持有一份,依据签订的协议进行补偿。所以大家一定要有这个意识,就是坚持要原件才行,手里的原件也不要轻易交给拆迁方。有时候他们说拿去盖章只是个借口和说辞,不要轻易上当。拆迁协议还可能会存在哪些陷阱1、口头承诺陷阱实践中,拆迁方为了达到尽快签约,实施动工的目的,在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谈判时,往往会开出各种极具诱惑,天花乱坠的口头承诺,而被拆迁人由于经验尚浅,往往信以为真,以为拆迁方的口头承诺会得以实现,按照拆迁方的要求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而当协议签署完毕后,拆迁方就对此决口不提,甚至矢口否认,而这时拆迁户才明白上当受骗,但也为时晚矣,所以对于拆迁方答应的补偿必须体现在书面文字上,口头承诺绝不可信。2、空白协议陷阱空白协议说好听是协议,说不好听就是一张白纸,其实签订空白...
更新时间:
2022
-
05
-
11
征地拆迁中,老百姓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吃亏就吃在不了解法律。而征收方不但懂法,还会钻法律的空子,这导致部分征收人在利益的驱使下知法犯法,使老百姓权益受损。所以我们就很有必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起码能在第一时间判断对方的征收行为合不合法,这样才不容易被轻易拿捏,也对后续维权有利。主要从以下两个大的方面进行判断。先看征地程序、主体、目的是否合法(1) 征地程序是否合法程序法定原则是我国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政府实施行政行为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比如,按规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限进行。因此,征收土地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老百姓的权益。新版《土地管理法》出台之后,明确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并听取意见、听证程序、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六大步骤,同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同时在征地过程中,还需要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权益!(2)征收主体是不是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土地征收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且只能是国家,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土地征收权。(3)是不是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
2022
-
05
-
10
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河北省石家庄的一个县城,发生了已经令人震惊又愤怒的事情——种粮大户70亩麦田一夜间被毁。目前还没有官方报道详情经过,据目前已知的消息是开发商在“五一”假期前,利用夜色掩护触动铲车,把已经抽穗结粒的麦田整片铲毁,损毁的不仅是还有两个月就可以收获的小麦,还有农田里的浇灌设……现场没有监控,不知道是谁干的,农民绝望地伏在地头痛哭。农民半年辛苦付之东流,谁看了不气愤!目前这个事情已经立案,还在调查中。我们静待一个后续和说法。我们律所常年办理各类征收拆迁案件,看到这个事情,只能说是非常熟悉的手段了。夜间强行毁坏农作物的行为,这不是部分违法征收方的常规操作?在征地拆迁中,有些征收方违法强拆,就是趁着夜间实行的,这样能掩人耳目。这种的行为简直就是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肆意毁坏耕地、触碰耕地红线是要承担后果的。2022中央一号文件: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曾提到过,今年2月22日国家发布的2022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其中在耕地建设保护方面,更是出台了一系列硬举措: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要严格限制,严厉查处违规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行为,等等国家这一系列的措施,说明了对农村基本农田加强保护的决心。2022年进本农田依然是征收方不能轻易触碰的红线,违法征收可能将受到更加严格的处罚...
更新时间:
2022
-
05
-
08
大家都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现在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政策,这项政策基本符合农村的生活需求。一户通常指按公安局印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如果户口本上登记了4口人,那么这4口人就是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一宅是指一处宅基地。遇到拆迁,很多地方也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拆迁补偿。但是在现实中,仍然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部分征收方忽略实际情况,对一户多宅的情况一刀切认定为违建,使得被征收人蒙受损失。拆迁方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一户一宅”,但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建,应当分情况处理,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符合农村实际生活情况。合法的一户多宅有哪些?对合法的一户多宅,多的宅基地是可以确权的。不过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各地区可能会存在差异。以下这些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给大家参考:①因分户而产生的一户多宅比如一个家庭有多个子女,随着人口逐渐增多,原有住宅就不能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就会重新选址进行建房。此时并没有进行分户,户口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这样也就造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针对这类一户多宅,可以进行分户处理,把多出来的宅基地确权。还有就是达到分户条件,但是迟迟没有批下来的情况。现在建房子都是要先申请宅基地,只有审批过了才能建房子,那对于一些已经达到分户条件的农村居民,因为村集体的宅基地资源少等原因,在申请宅基地的时候迟迟批不下来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和村里的其...
更新时间:
2022
-
05
-
07
在农村,本村组织内的成员可以依法分配一块宅基地,用来修建自己的自有住房。为了规范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也是越来越严格了。一般来说,宅基地是不能轻易转让的,转让的话有严格的限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有些农民朋友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有转让宅基地的需求,那么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合法呢?首先我们宅基地的特殊性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殊性一般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1.具有福利性和使用限制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同于城镇居民要缴纳土地费用,可以向村集体免费申请宅基地,进行房屋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建造,实现农村居民的居住权利。也因此,使用上的限制更加明确,如果当事人通过申请程序获得了相应的土地,但是长期没有建房,可能其地基将被收回。否则就会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损害。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也只能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
更新时间:
2022
-
04
-
26
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不办理房产证或超面积建房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尤其在我国农村,如今这样的无证房仍然大量存在。但是在面临拆迁时,很多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人就发愁了,因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那么补偿就无望了。这种现象很普遍,常常有被拆迁人打来电话,说自己的房屋以违建的名义被拆迁方强拆,原因仅仅是房屋没有房产证。而老百姓在这方面法律知识不是那么了解,人家说无证就是违建,自己觉得理短也不争论,其实吃了大亏。无证建筑是否就是违法建筑,无证建筑进行拆迁时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这个问题不能一刀切,有些征收部门不进行勘察了解就认定违建,完全是懒政行为。所以被拆迁人自己得对这方面要有所了解,真正遇到的时候有理有据,能够更有底气地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无证房的现状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大多数都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导致的,比如农村的房屋很多都是没有房产证的。农民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都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前建房,都是和集体组织打个招呼就建房了,并没有这么严谨。而且农民大多数从来都没办产权证,这种情况只要村集体可以证明房屋是你的,也是可以拿到补偿的。城市无证房屋也有很多是因为手续办不下来或者是房屋产权存在争议,这类情况拆迁人还是可以得到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无证房屋拆迁补偿应该考虑的因素无证房屋拆迁不能一刀切,全当违建来处理。需要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
更新时间:
2022
-
04
-
23
房屋面临拆迁,大家都想要一个合理的补偿,那么多少才是合理的呢?征收方想尽量压低补偿,被征收人想尽可能拿到更高的补偿,各有各的立场,如果立场对立不能达到某种平衡,自然就会产生纠纷。而对于拆迁补偿合不合理、补偿多少的问题,也不是谁空口就定下来的,拆迁方不能随意定,被拆迁人也不可能随意要,一方面看国家法律规定,一方面要根据实际情况,多方考量,然后在保全双方各自利益的基础上达到一个平衡,那才是合理的。国家有规定,拆迁补偿的最低标准,也是底线:01 现有生活水平不能降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这是过往的事实,也是往后的趋势。拆迁既然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是为了让百姓更优质地生活,为了让社会更美好的存在,就绝不能让部分人的生活水平下降。有关法律法规及多个相关政府文件都指出了,拆迁补偿要确保被征收百姓原有生活水平不能降低,并且有着长远的生计保障。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偿补助费。02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周边市场房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要和附近的商品房看齐,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百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征收方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更新时间:
2022
-
04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