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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讲堂
所谓限期拆除通知,可能大家并不陌生,即使没有见过,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比如在自己宅基地上盖房子,但建设时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未变更土地性质在耕地上建造房屋等情况,房屋大多都是违法建设,就可能会受到行政机关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所以很多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一下子就慌了,很快就着手拆除房子了。万典律师要提醒大家,这时候不要自乱阵脚,限期拆除并不全都是合法的,如果能找到其违法点,也并不是非拆除不可。限期拆除对象只能是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对象只能是违法建筑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对此,我们可以知道: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拆除对象只能为“违法建筑”。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才能下达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换句话就是说如果被征收房屋是合法合理的,那么就没有被拆除的理由,自然也不会有责令限期拆除这回事。如何判断限期拆除决定是否合法01看制作主体《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
更新时间: 2022 - 06 - 27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谈到过,在征地拆迁中,强制拆除并不全都是违法的,也有合法的,那就是司法强拆。即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既是司法强拆必然要遵守法律按照严格的法定流程来,一般要经历以下五个必不可少的流程:01第一步、被征收人收到下面两份文件,有可能触发申请司法强拆条件当被征收人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房屋就有可能面临司法强拆,注意是可能,具体条件需要详读相关法律规定。⑴责令交地决定书《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第28条规定,征收当事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相关部门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规定,在收到相关文件限期内,不予执行又不提起诉讼,就会触发司法强拆的申...
更新时间: 2022 - 06 - 25
现在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随着农村家庭人口的变动,很多农村家庭的居住面积,已经无法满足居住需求。而且,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人,为了避免矛盾,大多也都喜欢分开居住。这就涉及到一个分户和申请新的宅基地的问题。不少农村的朋友反映近几年农村宅基地难以审批,一托就是好几年。有些家庭一户住了十来口人,可以说是居住特别困难,孩子都长大了,连独立的房间都没有,完全可以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了,但是却总是审批不通过,要求家庭成员分户,才能够申请宅基地;而去分户式则要求提供本人房产证。不禁气愤:如果我买得起房或者有房子还要分户申请宅基地干什么?不就是因为没有才来申请的么?就这样“申请宅基地要分户,而分户就要有房产”,迟迟办不下来,陷入了一个宅基地申请和分户怪圈。那么分户和宅基地申请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二者是否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呢?今天就浅谈一下这个问题,可能各地政策规定还存在一些差别,仅供大家参考。01农村分户条件农村家庭分户必须坚持老有所养,户有所居的原则,按照子女数确定分户数,父母应与其中一子或招入赘婿的女儿合并为一户,原则上不得将父母单独分为一户。分户的子女必须达到法定婚年龄。分户后无它处集体土地上住房的,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具体来说,农村家庭以下情形可以分户:(1)家庭成员有兄弟2人以上或女儿招入赘婿户口已迁入女方家庭所在地(不含一女户招入赘婿)并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的农村居民要求分户的,可...
更新时间: 2022 - 06 - 24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需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社会保障费这一项是广大被征收人最容易忽略掉的一项补偿,甚至许多被征收人压根就不知道土地被征收以后,还可以获得社会保障费,从而导致失地以后,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社会保障费是土地被征以后不能少的一项补偿,因此实践中,要是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抹去这一项应得的补偿费,被征收人可以及时地向有关部门举报。很多土地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可能对这方面的政策规定不太清楚,以为和职工基本的养老保险是一样的,甚或没有听说过征地社保,也没有领取过征地社保。所以很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1什么是征地社保?征地社保也叫失地农民社保,是指被征地之后的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我国的征地政策中,国务院规定要对被征地的群众进行妥善的安置,避免在征地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各地在这个文件下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各地具体的实施政策不一致,具体的方案还需要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咨询和查找,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2征地社保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1、 概念不同。征地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而出台的一种养老政...
更新时间: 2022 - 06 - 21
农村土地征收中,补偿款被村委会截留的情况并不少见,万典律师就办理过多次类似的案件。因为征收方会将被征收人所应得的补偿款直接发放至村委会,再由村委会逐一分配到被征收人手中,面对如此巨大的一笔补偿款,往往有人可能会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或存有侥幸心理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挪动、截留征地补偿,侵害老百姓利益。而截留补偿款的名义也是冠冕堂皇,要么是为了农村公共建设,要么说法律就是规定征地补偿款村委会要截留一部分。这真是睁眼说瞎话,村委会确实可以留下一部分土地补偿款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但能不能截留、留多少,光村委会说了不算!01村委会是否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及分配方案,必须由村民会议或者经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作为执行实施的机构,只具有执行村民会议决定的权限,而本身无权决定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及分配问题。据《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处理村民利益的事项比如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村委会无权单方面截留征地补偿款,村民代表单方面制造会议材料决定不发放补偿款也是违法的,村里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才行。另外,村委会作出的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的决定违法...
更新时间: 2022 - 06 - 20
行政复议在拆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申请行政复议是被拆迁人获得合理补偿的重要维权途径之一。在实践中,有的被拆迁人刚申请了行政复议,拆迁方可能就会迫于压力而让步,通过进一步谈判,有的被拆迁人就获得了合理补偿。所以行政复议如果时机恰当,能在拆迁维权中起到关键作用。比较顺利的话,能在复议这一步就解决了双方的纠纷,通过进一步谈判就补偿安置方案达成一致,那么也就省去了后续再通过诉讼维权所投入的维权成本。今天我们就讲一下行政复议相关的法律知识。01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拆迁行为一般由政府主导,如果因拆迁纠纷引起的强拆问题,被征收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维权。02强拆行为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注意:如果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超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更新时间: 2022 - 06 - 18
有被拆迁人留言咨询,说是遇到了征收拆迁,而且是出于公共利益的拆迁,所以补偿特别低,这是否合法?““咱们这是修公路、建机场,都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同于商业开发等情况,补偿只有这些。”“你们不用觉得低,这都是为了你们以后的权益,现在让渡一点你们自己的利益,以后享受的也是你们自己。”征收方这样的论调想必很多被拆迁人都听到过,先不说合不合法,这种言论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什么是公共利益?说到底不就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吗,怎么还能一边说着为了公共利益,一边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公益性拆迁补偿低”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在我国,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不存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补偿就比其他项目低这种说法。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都应当遵守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充分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01什么是公益拆迁?公益拆迁,主要指为了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对房屋或土地进行的征收,比如修建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或是类似于冬奥会这样的大型公益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于征收决定执行内容为,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
更新时间: 2022 - 06 - 17
关于宅基地流转的问题,我们之前也谈到过,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所以如果宅基地转让给了别人,遇到拆迁怎么补偿,还需要分情况。01非本村村民购买了村内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时能获得补偿吗?现在大家知道了我国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对于农村的土地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但是不可以买卖交易,那么非本村村民购买了村内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时能获得补偿吗?【案例】2008年左右,当事人张先生从杨女士手中买下了一处宅基地房。向杨女士全额支付了13万元的房款后,张先生这个“外村人”搬到了村里。几年过去后,村里开始组织征地,这处农宅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这时候杨女士突然找到张先生,说自己后悔了,要把房子收回去,把13万退还给张先生。银货两讫了还能说反悔就反悔?张先生说:“她就是眼红拆迁款。房子都卖了这么多年了,卖房协议也有的,哪能她说要收回去就给她收回去?我翻建房子也花了不少钱,物价现在这么高。”法院经审理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属无效,张先生不是房子所在村组的集...
更新时间: 2022 - 06 - 17
看别人家遇到征地拆迁,都过上了更好的生活,住上了更宽敞的房子,好不容易也轮到自家了,但是补偿却很低,该怎么办?补偿多少涉及到的因素较多,当然不是我们老百姓能轻易能左右的,但是并不是说我们什么都做不了,等着人家说多少就多少,接受就可以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也要积极发挥主动性,努力争取更加合理的补偿。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01、收集和保存文件资料原件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证明土地和房屋的归属,它们是决定你是否有资格或能拿到多少补偿的关键因素。像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建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可证明自身权益的原件,切记一定要保存好。此外,像征收决定书、征收补偿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直接涉及您权益的法律文件,一定仔细阅读并保管好,若侵犯了您的利益,可以此作为证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02、签字需谨慎,不要着急包括评估结果报告、补偿安置协议、尤其是空白协议,一定要慎签。因为一旦签字确认,就会产生合同效力,代表你同意协议或者文件上的内容,作为合同相对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上约定的内容,即视为违约。因此,在和征收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大家一定要仔细查看协议中的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明确,如果有不明确或者难以理解的部分,千万不要签字。更不要轻易相信征收方的口头承诺。03、了解征地拆迁项目相关信息与流程首先作为被征收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流程,您需要有大致了解,...
更新时间: 2022 - 06 - 16
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是强制的,但依然要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保护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但实践中,仍然有部分征收方存在违法征收的行为,损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那么哪些征收是违法征收呢,违法征收给老百姓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赔偿?2022年常见的违法征地类型:1.少批多占批多少就只能占多少,可部分地方行政机关在实施征地时却将征地范围任意扩大,造成了“少批多占”的情形。农民可以通过勘测定界图弄清楚自己的房屋或者土地是否在土地征收范围之内,来确认是否被违法多占。2.非法占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占地行为最主要表现在“以租代征”。3.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
更新时间: 2022 - 0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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